離子除臭設備是由離子發(fā)生器、離子傳送管、控制系統(tǒng)組成、用來除臭、清除異味的空氣凈化設備,普遍應用于新風系統(tǒng)、工廠、車間、污水站、垃圾除臭等場所。常見的有等離子除臭設備、高能離子除臭設備、光氫離子除臭設備。
離子除臭設備的主要原理是在高壓電場作用下,產生***量的正、負氧離子,具有很強的氧化性。能在極短的時間內氧化、分解甲硫醇、氨、硫化氫、醚類、胺類等污染臭氣因子,打開有機揮發(fā)性氣體的化學鍵,***終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等穩(wěn)定無害的小分子,從而達到凈化空氣的目的。
離子除臭設備適用于:垃圾、污水廠等市政設施,以及制藥廠、油漆廠、涂料廠、皮革廠、石油化工、農藥廠、制藥廠、印刷廠、造紙廠、飼料加工廠等等工業(yè)場所。
離子除臭設備、排風設備應成套配備供貨,設備***尺寸應滿足現場安裝要求,不論本技術規(guī)定是否指明,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:
3.1、裝備完整的內帶噴淋洗滌系統(tǒng)(含水氣分離裝置)的離子除臭設備及相應的設備鋼筋混凝土基礎。
3.2、臭氣的收集封閉裝置 3.3、臭氣的收集管路系統(tǒng)
3.3、裝備完整的排風設備(含變頻調速風機、電動機、減震器等) 3.5、尾氣排放管道及支架等配套設施(高出旁邊的構(建)筑物且高出地面不小于6米,含排放管鋼筋混凝土基礎等);另外設備總進風管和尾氣排放管道上必須開直徑75mm的監(jiān)測取樣孔2個,并安裝蓋板。
3.4、風機消音裝置、連接風管、15米電纜和給排水管道等 3.7、所有連接附件、固定件、地腳螺栓和柔性接頭
3.5、調控裝置及相應傳感器
3.6、專用工具及壹年質保期內備品備件 3.10、電氣與控制系統(tǒng),包括變頻調速柜等 3.11 、安裝、調試及試運行服務
總則:標準化的外觀、運行、維修、備品備件以及賣方服務,所提供的設備必須是***終產品。 3.12 資質要求:
1.生產企業(yè)具有省級以上除臭設計、施工資質; 2.生產企業(yè)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及ISO14000環(huán)境管理體系認證; 3.生產企業(yè)具有五年以上生產、施工經驗;提供三項同類業(yè)績,附用戶證明材料; 4.提供***內有效的權威***三方對所投標的除臭裝置的功能性與安全性檢測報告;
5.為了保證業(yè)主所使用的除臭設備的技術售后服務及技術保障,近3年內制造商就離子除臭設備及其工程有過訴訟歷史的將不被接受,制造商必須如實告知不得隱瞞,否則將作廢標處理。 3.13 二次設計:
中標的供應商還應負責對本除臭設備及系統(tǒng)提供二次深化(施工)設計(不得增加費用),提交給設計院和業(yè)主審核。如審核通不過,采購方有權更換中標供應商;如果按照經審核的二次深化(施工)設計實施后,除臭系統(tǒng)不能滿足本招標文件中《檢查和驗收》的技術要求時,中標方須無償進行改造并在3個月內達到要求。